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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2018-07-11 浏览次数: 次 信息来源: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进一步规范我市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省人力社保厅工作部署,7月4日,市人力社保局印发《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台人社发〔2018〕87号)(下称“通知”),决定自7月4日至8月3日期间,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检查。

根据《通知》要求,本次专项检查对象为全市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专项检查内容为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时、休息休假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和用人单位遵守其他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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